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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用活高新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6日 A+ A A-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有助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有力地吸引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还可以享受国家许多优惠政策。其中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降本增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而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下降10个百分点,这将大大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所得税税率优惠的基础上,仍可以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即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除了可以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据实扣除外,还可以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例如某企业当期发生的研发费用总开支为800万元,其中符合规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是500万元,那么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可以正常扣除费用800万元外,还可以额外扣除费用250万元(即500万元的50%)。

由此可见,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同时享受两项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是紧密相关的。换个角度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备案所需的资料其实是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所需资料里筛选具有技术优势的项目并整理、整合相关资料而来的。两者存在一定的重合性,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和优化流程,一次性完成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所需的工作。因此,高新相关工作成为企业降本增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节约的税款为企业节约大额的现金流,使企业的净利润率提高,由此取得较大的经济利益。

需要强调的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仍然需要在各个年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才能实际享受到税收优惠。以下几个条件是至关重要的:

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要求。对于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该比例不得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三、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在集团公司近年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工作中,发现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主要如下:

一、由于房建项目收入普遍被认为不符合高新技术服务收入的标准,在统计高新技术服务收入时会剔除房建项目收入。因部分单位的主营业务中房建项目比重较大,造成无法达到一定的高新技术服务收入比例。

二、财务部门的研发费用归集与技术部门的研发课题项目的立项预算必须高度配合。技术部门研发课题项目新立项的流程可能会影响研发费用归集的进度。

三、根据相关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存在一定的差异。同时享受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克服相关财务核算和统计工作量大的困难,并关注两项政策的区别与风险。

四、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内有三家法人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虽然按照税法规定,均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但2016年除了集团公司正常获得税收优惠利益外,其他两家公司均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力争降本增效的成果显著,首先须注意部门之间工作的密切配合,要经得起审验;其次要提前从集团公司层面统筹安排不同板块的收入占比,确保整体能按比例完成高新技术服务收入指标;第三要综合考虑三个高新技术企业以后年度的利润安排和研发投入计划,以充分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利益;第四要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复审工作,确保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永恒主题,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核心动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工作,必将有效推进企业降本增效,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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