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向晨)在第43个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3日,山东公司团委与属地四家单位联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公益普法活动,进一步展现央企社会良好形象,共筑消费者权益防护墙。
活动当天,山东公司团委组织机关法律相关专业青年员工组成普法志愿团,与唐冶街道司法所、玖唐府社区、中国邮储历城区支行、属地律师事务所四家单位共同开展普法活动。宣传活动现场,志愿者们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介绍解决消费纠纷的五个途径、消费者的权利等内容,通过“法治小课堂”“法律咨询服务”及“普法宣传”,向居民们答疑解惑,科普了关于消费的法律知识、解决了法律之问,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接下来,山东公司青年普法志愿团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强化员工的法律意识,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公司蔚然成风,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